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事实上,禁食野味的“战斗”已打响多日。1月下旬至今,多地严查野生动物贩卖案件,部分省市也出台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的地方法规。
新京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不少地方,早已形成了猎人进山捕猎、供货商“洗白”转卖的野味产业。
产业链的源头,猎人的角色不可或缺。近日,一名常年进山捕猎的猎人向新京报记者讲述行业内幕时称,一天能捕获几十只野生动物,好的一只能赚上千元,“现在这些动物确实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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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9全面禁食野味下一步将适时启动立法修法
关于禁食野味,上述《决定》解释称,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等。
这意味着,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制度确立。
多地也制定了相关法规。记者了解到,2月11日至18日期间,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等地相继通过相关决定,规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措施、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网络平台法律责任也被提及。
福建省出台的法规中提到,要在监管层面覆盖“野味产业”全链条,同时,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黑名单”等措施,让没有节制的“野味消费”成为“过去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当前,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仍广泛存在,“野味产业”规模庞大。必须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及相关行为和活动,包括有形市场、网络交易、黑市交易、走私贩卖等各种非法活动,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对于下一步相关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初步考虑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拟将这一修法项目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此外还将修改动物防疫法,适时启动有关立法修法工作。
溯源
猎人进山捕猎供货“一天能打几十只”
严打之下,不少地方原本隐秘的野味贩卖链条浮出水面。
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个链条中,猎人的角色不可或缺。他们进山捕猎,再将猎物转卖给中间商,然后流向市场。
日前,记者通过“湖北野味QQ群”联系上一名供货商陈升和一名野味猎人李保。他们讲述了“野味江湖”的行业内幕。
李保家住重庆万州龙驹镇,镇上有大片适宜野生动物生存的深山老林。山头成了他的猎场。
龙驹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他自小就知道这里有麂子、野猪、金鸡等多种野生动物。
李保每天下午三四点钟放上夹动物的套子,第二天早上去取。他捕获的果子狸、豪猪、竹鼠、黄麂等动物,“一种动物每天能打十多只。都是活的,只有腿部被夹之后有点受伤。”
龙驹镇的捕猎情况并不少见。当地农贸市场一名档主告诉记者,他能提供麂子、野猪、土猪等野味。当地有一些猎人,他们抓到野生动物后,会将货出手给野味贩子。
早年间,在川渝这些深山中,打猎曾经盛行。农户自制火药枪,带上训练的猎狗,常常进山打些野兔回来。
龙驹镇农扶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后来一些人开始电击野生动物,因为电死过人,后来也没什么人用了。但还是有人收不住手,改用捕兽夹盗猎,动物一旦踩上去,就会被死死夹住。曾有牛犊误踩,牛脚当即被夹断。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林业站有执法权,对于这类猎捕情况,他们会没收工具再进行处罚。但现在执法权归入新成立的综合执法大队,但眼下他们也未取得上级部门的授权,不好开展相关执法活动。
今日,对于当地野味监管情况,记者联系了万州区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近期他们已经按照上级要求,对区内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进行了暂时封存,禁止交易,后续还需等相关指示。
▲龙驹镇农贸市场。
牟利
加价转卖给饭店、会所一只黄麂能赚三千元
捕猎不需成本,但收益可观。
李保把动物定好了价。有45元一只的野兔,90元一只的白面狸,还有按斤卖的黄麂。就拿黄麂来说,五十斤重的要卖65元一斤,一只就能赚三千多元。
他把这些货出售给供货商,供货商还会加价卖向各地的酒店、会所,甚至一些小餐馆。
做腊肉生意的张翠花也称,她认识常年打猎的猎人,能提供各种野味。
这个猎人叫王富贵,龙驹镇人,老家在山里。两人认识多年,张翠花说,王富贵不愁销路,很多人知道他在打猎,找他拿货。
有买来自己吃的,有给领导送礼的,也有开餐馆卖的。张翠花不关心这些,如果要的货多,她还会给一些优惠。
为做成这单生意,张翠花将王富贵叫到自己店里,与记者面谈。
王富贵称自己本来是屠夫,打猎“就像别人打麻将一样”,当作一种消遣。
他告诉新京报记者,猎人抓野生动物,多在秋冬季进行。到了九十月份,就有人开始放夹子,春节前是猎捕的高发期,一是这时捕猎更容易,二是此时市场需求也更大。
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人,都知道当地有什么野生动物,平时观察一下,大致会猜出动物们的活动轨迹,有时头一天放夹,次日就会捕到。
“抓到什么算什么。”王富贵称,他手上一般只有麂子、野猪、土猪3种动物。
王富贵带新京报记者到他的仓库“验货”,他在镇上一间空房子内放了一个冰柜当作仓库。
记者现场看到,冰柜里有七八只麂子,土猪、野猪没货。王富贵称,“货只能给一个人看,你看了货,哪怕是你再带人来都不能再看。”
王富贵也知道,他猎捕的有些是保护动物,他只是轻叹“东西确实越来越少了。”
▲王富贵售卖的麂子。
贩卖
供货商挂靠养殖场“洗白”称“不愁没市场”
“野猪被捆住四肢就地放血,被剥皮的动物躺在污血中,被宰杀后的鳄鱼也直接在化肥袋子上切块。”
这些视频画面来自湖南永州一位野味卖家的朋友圈,他发布了多种野生动物的销售广告,有野猪、獐子、土拨鼠、鹿、河麂、鳄鱼等十几种。
“让候鸟飞”工作人员天将明告诉记者,市面上野味商贩出售的野生动物,基本都没有检验检疫证明,往往是宰杀后直接出售,“哪怕是一些从养殖场内出来的,也很少有检验检疫证明。”
这些被捕获的野生动物大多上了食客的餐桌。“做环保后我才知道,原来人喜欢吃的野味那么多。”
据媒体报道,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一项针对全国21个大中城市的调查发现,50%以上的餐厅经营野生动物的菜肴,46.2%的城市居民吃过野生动物,2.7%的居民经常吃“野味”。在江西、湖南等地,有吃猫头鹰、老鹰治头疼的说法。在湖北,则有吃蛇强身的说法。有些人认为吃“野味”是身份的象征,有些人则出于猎奇心理食用。
陈升是四川绵阳的野味贩子,长期从猎人李保那里拿货,他坦言,这个行业利润高,同时风险也高,“干这行安全第一,出事就麻烦了。”
平时,陈升为了躲避风险,他还会通过养殖场“挂靠洗白”。
所谓的“挂靠”,其实就是借养殖场的名义卖货。陈升称,这是行业潜规则,给养殖场点钱就能办。让养殖场在动物耳朵上打个条码,死的动物发货地直接写成养殖场。一些养殖场也会抓一些野生动物混在一起卖,“是不是野生的从外表很难看出来,只要养殖场各种证件齐全,也不会被罚。”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技术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只要有证,目前的技术无法直接鉴定野生还是人工繁殖。
湖北封路后,陈升用“蔬菜车”运野生动物,“长期做这个,肯定有熟人,通知一下,我们就绕路走了。”
对于行业,陈升并不担忧,“(吃野味)这个需求的存在,就一定会有市场。市场还会恢复,但如果加大惩罚力度,我们的风险就高了,价格也会高。”
随着各地对贩卖野生动物的严查,野味贩子也变得谨慎。今日,记者提出想再去看货时,他果断拒绝,“这个时候不敢让生人来家里,疫情过了都好说。”
▲一野味商贩在朋友圈发布的野味出售、代办证件广告。受访者供图
查处
多地响应严查野味贩卖一个月破案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的修法是鼓励经营性利用,没有真正达到保护目的,在法律实施中存在野生动物繁殖驯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漏洞。
完善法规的同时,多地也严查野生动物交易,对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1月28日,湖南职能部门查处了“野味帝国”非法经营窝点,现场查获河麂冻体10只、野猪冻体1头、竹鼠冻体10只、野兔冻体57只以及鸟类冻体余羽等。
▲永州林业查处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窝点。
2月19日,江苏常州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价值近千万元,当场查获扣押狩猎野生夜鹭鸟0余只。非法团伙三个月收购四万多只夜鹭,通过货车运到广州等地养殖。养殖人贩卖给野生动物批发市场,买家再转卖给各大酒楼、饭店。
据统计,1月23日至2月11日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犯罪起、行政案件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人,收缴野生动物头(只)、野生动物制品公斤。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截至2月21日,各地公安机关累计查处非法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件起。
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后,不少地方也应声而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新京报记者从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获悉,2月25日神农架林区取缔全区14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仅保留19家用于科研的养殖场所,并向符合规范的养殖场发放了防控服、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
昨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狗、蛇、田鸡、甲鱼等在可食清单外的动物,或将被禁止成为“盘中餐”。
为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自觉融入当前疫情防控大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2月25日,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意见》。
(文中陈升、李保、张翠花、王富贵均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赵朋乐倪兆中刘经宇实习生孙朝王泽勋编辑李明
值班编辑王洪春校对李世辉